从庆历三年(1043)到熙宁二年(1069),短短26年中,宋朝接连出现了两次变法,其领导人是大名鼎鼎的范仲淹(989—1052)和王安石(1021-1086),但前者只实行了一年,便告终结,后者则继续了几十年。然而千百年来,前者却备受赞扬,而后者则背着骂名,甚至在小说、话本中,一个是正面人物,一个成了嘲讽对象。这究竟是为什么? 是后人都看走眼了,还是他们本身的差异造成的? 这只有对两者作比较才能找到答案。
不少论著把两人所处的时代背景描绘成民族矛盾、阶级矛盾非常尖锐,政治、经济、军事危机四伏,几乎与康梁变法的背景类同,到了不变法,国家就要灭亡的地步。这样的估计是不准确的,事实根本不是这样。
两人所处的时代背景,大体相同,亦略有不同处。他们离宋建国已八十多年或一百多年,正处在和平发展时期,政局稳定,经济、文化、科技发展进入高峰期,相比较而言,熙宁初则开始出现下滑现象。国家的财政收入当时分三大块:三司的国库、皇帝的内库、地方财政。熙宁之前的几年,国库这部分已出现赤字,需要内库支助。
从真宗开始,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已经确立,这是我国古代皇帝制度下最为民主的体制。士大夫的言论比较自由,他们多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公平竞争成为进士之后,进入仕途。在一定程度上,国家实行法治,一切依法行事,皇帝也不能例外。监察制度比较完善,中央台谏官的权力相当大,可以弹劾包括宰相在内的各级官员,可以监督皇帝的违法行为。这一切,是宋代进入空前繁荣的政治保证。
与辽的关系,在真宗澶渊之盟后,双方都能遵守协议,维持和平友好的关系。西北出现新的政权——西夏,并时时侵扰宋境,宋、夏经常处于战争状态,而且宋胜少、败多,但基本上还能守住疆土。
国内局势比较稳定,没有出现比较大的农民起义,当然零星的小股起义仍时有发生,但不至于影响大局。所谓“一火强似一火”,乃是士大夫的夸张说法,目的是想引起皇帝的重视。
政府面临的问题是,如何能够增强国力,解决西夏的祸患。在守成局面下,官员养成因循守旧的观念,平庸的官员增多,优秀的官员在复杂的考核制度下很难冒尖。大量的农民生活还相当贫寒,一有天灾人祸,就会面临死亡的威胁。在熙宁时,则有如何解决财政赤字的问题。至于收复幽云十六州之事,太宗在几次北伐失败后,就放弃了,只是在少数士大夫的心里仍有这样的念头。
在总体形势不错、问题尚不严重的情况下,范仲淹敏锐地觉察到,并且制订改革方案,预为防止,说明他有着高瞻远瞩的政治目光,确实是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。
到神宗时,问题又有发展,特别是如何解决中央财政的赤字,成为急迫的问题,王安石顺势推行其改革主张。
两人都很清正廉洁,都有政治才干,在任地方官时就关心民瘼,做各种有益的事,政绩卓著。范仲淹又有相当高的军事才干,并有良好表现。王安石则未见。
两人都关心国家大事,都有自己的治国方略,在当地方官时,都曾上书朝廷,指斥时弊,
发表自己的政见。不怕贬官、丢官。都有文才,散文、诗、词均有成就,而王的文学成就比范更高。范仲淹非常重视自己的名节,珍惜与朋友的关系。王安石批评他好名,然而好名并非坏事。王也好名,如辞官之举,扬名天下,但更看重功利,为了施展自己的抱负,不计后果,可以与一批朋友断交,由友变敌,在所不惜。明知是小人,也要结盟变法。
范仲淹极富同情心、爱心,他的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,使他成为万众仰慕的圣贤。他这样说,也是这样做的。如有一次,在邠州,正登楼摆酒时,看到有一士人死了,缺钱下葬,范即停办宴席,主动掏钱,资助他家办完葬事。他能设身处地为人考虑,如王伦造反,攻破了若干州县城,县太爷没有死节,事后,有些领导主张处死这类官员,范仲淹则说:国家没有给他们配备武装,却要求他们抵御强敌,合理吗? 于是没有处死。
王安石个性很强,自己认定是正确的东西,任何力量都休想搬动。他写过一首《商鞅》的诗,说:“今人未可非商鞅,商鞅能令政必行。”商鞅实行变法的手段是,先说服君主重用他,再设法使民众相信他说话是算数的,然后以严刑对付最重要的反对派,以排除阻力。王也是这样,在实行变法时,只认政见,不认朋友,因而对以前的好友司马光、吕公著,也毫不留情地排挤、打击。但当他离开政治舞台后,仍然会以文会友,如变法时,曾多次在神宗跟前说苏轼坏话,下台后,两人还是友好来往,仍有诗歌赠答。
(一)两次改革的推行有相同之处
1.两次改革都是应皇帝要求而提出,改革方案都得到皇帝的支持。“帝方锐意太平,数问当世事”,仲淹“退而上十事”。又是得到皇帝信任而实行的。“天子方信向仲淹,悉采用之”。
2.通过正常渠道进行,即领导核心讨论、皇帝首肯,下达诏书,由政府执行。
3.范仲淹和王安石改革时,其官衔都是参知政事,都不是一把手。都是富有从政经验的中年人。范55岁,在中央和地方从政29年;王49岁,在中央和地方从政23年。
4.改革之初,他们的名望都很高,都得到大多数官员的支持。
5.改革一经推行,便遇到阻力,而且越来越大。
(二)两次改革也有很大的不同之处
范仲淹改革的特点:
1.仁宗皇帝的目的是希望建立一个太平盛世的社会。
2.改革的内容一次性推出,共十条,即:一明黜陟,二抑侥幸,三精贡举,四择长官,五均公田,六厚农桑,七修武备(府兵法),八减徭役,九覃恩信,十重命令。其中第七条“府兵法,众以为不可而止。”
3.改革的重点在于整顿吏治(前五条均属此类)。
4.依靠清官、君子改革。富弼(1004—1083)、欧阳修(1007 1072)、王素(1007-1073)、蔡襄(1012—1067)、杨绒、王鼎、王绰等。
王安石的改革的特点:
1.神宗皇帝的目标比仁宗更高,是要富国强兵,将来收复幽云。
2.王安石吸取范仲淹变法失败的教训,考虑如何越过领导核心,将变法的指导权掌握在自己手中,不再依靠原有国家机构和渠道进行,终于想出一招,那就是另设一个自己能掌控的新机构:制置三司条例司。后来在群臣反对下,取消条例司,又将权力转到司农寺。
3.王安石的变法方案是全面的,大幅度的,但它深藏在自己心里,不是一次性亮出来,而是看情况,逐步推出。
4.王安石改革的重点在于理财,要把天下的钱收到中央来,实际上是把个人的钱和地方财政,尽可能收到中央。
5.王安石起初也想依靠清官、君子改革。以后发现他们大多有异议,便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,谁拥护改革就重用谁,谁反对改革就排挤谁。
范仲淹变法,在整顿吏治方面的力度极大,他派出的几名清官,在实践中对不称职的官员下手很猛,打击面比较宽,阻力就很大,以致杨绒、王鼎、王绰被称为“三虎”,而另四人被称为“四瞠”,如果各路都这样推行,许多官员都有可能处于被淘汰之列,于是他们群起而攻之。仁宗皇帝在反对声音越来越强之时,他权衡利弊,坚持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体制,尊重大多数官员的意见,中止了变法。但他仍然信任范仲淹,把他放到陕西去,解决最难对付的西夏问题。范仲淹看到条件不成熟,既不想勉强在朝坚持变法,也不想改变这一体制,毅然到前线解决国难。
王安石则要坚持改革,实现他的理想蓝图。为此,极力主张神宗要加强独断,利用最高的皇权和皇帝对他的高度信任,去推行新法。神宗则接受他的建议,不顾反对声浪如何高涨,强制推行所有新法。一切以是否拥护新法划线,有不同意见者,即使是多年老友宁愿断交,支持新法者,虽小人也予重用,把台谏官统统换成新法派,不许他们发出不同的声音,使他们变成排挤打击不同政见者的工具。
王安石搞思想的一元化,用《三经新义》统一全国的思想。
范仲淹变法只进行一年,便告结束,又过了一年,一切照常,回到起点。这是一次没有成功的试验。范仲淹目光远大,在吏治问题还不太严重时,就抓吏治,无疑是正确的,但过于理想化,具体措施考虑得不够精细,打击面太大、太急,阻力就大,以致领导圈中无法获得多数人的支持,而遭否决。而范仲淹则能以大局为重,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,没有强力推行,因此虽然问题没有解决,但整个政治体制没有变动,更没有出现动荡不安的局面。这样,一方面,国家政局保持稳定,经济、文化、科技还在继续前进,出现了庆历之治和嘉祐之治。另一方面,问题也在逐步恶化,吏治没有改善,财政逐步出现赤字。历史的发展证明范仲淹是有战略眼光的,如果此后的领导者能采取范仲淹的基本思想,在实施的方法上适当作一些调整,变法就可能获得成功。
范仲淹变法虽然没有成功,但他大力提倡重视名节,在改变士大夫风气方面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王安石变法得到了贯彻,王下台以后,神宗继续维护变法,以后直到北宋灭亡,除了元;占更化的八年之外,都是新法派掌权,都继续走变法之路。理财的效果很明显,中央财政赤字得到解决,府库非常充裕。但出现了更多的问题,主要是:
使原来的皇帝和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遭到严重的破坏,实际上变为皇帝与王安石治天下的新体制,最终强化了皇帝个人专制独裁之权,这一发展趋势延续几百年后达到顶点,形成了明、清时期最高度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。
台谏官由制约皇帝或大臣违法的机构,蜕化为大臣打击异己的工具,这就为权臣的出现敞开了大门。而失去监督的政权,必然迅速腐败。
王安石提倡“一道德”、无异论,实际上是以思想上的专制主义取代百家争鸣。
王安石在思想上重视君子,鄙视小人,但在变法中以是否拥护新法划线,实用主义的用人之道,使得君子离开,小人蜂拥而至,以致后来蔡京、王黼之流纷纷掌权,官场风气空前恶化,贪污腐败日益严重。
军事改革很不成功,军队战斗力没有得到加强,神宗时期,对西夏的战争屡屡失败。
这一切,与王安石所期望的致君尧舜的崇高理想,完全背道而驰。吏治加速腐败,国库财富被统治者随意挥霍,国力衰弱。这一切使得北宋在遇到强敌金兵南侵之时,变得十分脆弱,不堪一击。北宋的迅速灭亡,推其根源,与王安石的种种措施有密切关系。
我们不能以变法时间的长短和规模的大小论英雄,而应该以变法的后果、影响去评价。从变法实行的时间看,王安石变法远比范仲淹变法长,规模也远比范仲淹变法大,以往人们对王的评价也分外的高。但从变法的后果、影响去评价,则完全相反,范仲淹应该得到正面的评价,而王安石变法则应该予以否定。
(作者:李裕民,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,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理事)